商会动态
会员自律公约
第一条 坚持守法经营,诚信经营,规范企业行为,维护行业信誉,维护商会形象。第二条 规范用工制度,保持生产秩序稳定,允许员工合理流动,但严禁互挖对方技术骨干。
第三条 制定合理的产品价格,防止任意抬价或杀价,禁止有损于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竞争。
第四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要恪守商业道德,维护市场秩序,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
禁止下列5种不正当竞争行为:
(1)不得以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不平等竞争手段,冲击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,谋取不法利益。
(2)不得通过媒体、网络或其它方式对自身产品、技术进行虚假宣传,或捏造、散布虚假信息,损害、诋毁竞争对手产品或技术的声誉。
(3)不得以竞相压价、互相排挤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夺客户,以谋取自身利益或市场地位。
(4)不得假冒仿冒其他企业的商标、专利来推销产品、技术和服务。
(5)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产品,干扰、破坏其他会员的合法市场活动。
第五条 严格执行服装生产中的有关工艺、技术、质量等标准和规范。禁止生产、销售不合格产品,坚决制止抄袭、模仿等行为。
第六条 提倡行业内的团结、互助、协作和自律,对行业内部的难点、疑点及矛盾,通过协商机制解决。
本《自律公约》经本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供会员单位共同执行。对发现违反本公约的,经监事会查实,采取内部警示、通报等措施进行批评教育,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视情况向社会通报,以维护本公约的严肃性。
马鞍山市六安商会
2022年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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